2021年12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鋁轉換箔產品(Aluminium Converter Foil)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15.4-28.5%的反傾銷稅,稅率詳見下表。涉案產品為厚度小于0.021毫米、無背襯、除軋制外未進一步加工的鋁轉換箔,鋁轉換箔卷的重量超過10公斤。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7607 11 19 (TARIC編碼為7607 11 19 60和7607 11 19 91)。本案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損害分析期為2017年1月1日至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fā)布次日起生效。
2020年10月22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稱,應六家歐盟生產商代表鋁轉換箔產品產量占歐盟內同類產品總產量大于50%的生產商于2020年9月8日提出的申請,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鋁轉換箔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21年6月18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鋁轉換箔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
中國制造商英文名 | 中國制造商參考中文名 | 反傾銷稅 |
Jiangsu Zhongji Lamination Materials Co.,Ltd. | 江蘇中基復合材料有限公司 | 28.5% |
Xiamen Xiashun Aluminium Foil Co., Ltd. | 廈門廈順鋁箔有限公司 | 15.4% |
Yantai Donghai Aluminum Foil Co., Ltd. | 煙臺東海鋁箔有限公司 | 24.7% |
Other cooperating companies (Annex) | 其他合作企業(yè)(詳見原文鏈接) | 23.6% |
All other companies | 其他公司 | 28.5% |
來源: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